为持续充实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奉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贯彻意见的通知》(奉政发〔2007〕77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奉人社〔2021〕47号)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要求;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范围、对象、具体条件和相关事项说明
(一)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宁波市奉化区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岗位中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指1992年1月5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1月5日及以后出生。
(三)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不含高校就学落户)取得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5日(含)。
(四)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1月5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1月5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在报考时需将主干课程翻译成中文并上传至报名邮箱)。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和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五)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本区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原单位解聘(或解除人事关系)后才能报考。
(六)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和浙江省有关规定处理。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5日0时—1月10日24时。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电子邮箱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和有关报名资料的电子文档(建议考生将报名资料按顺序整理扫描成PDF文档),发送至报名邮箱fhrssyk@126.com。
3.报名资料要求
《2022年宁波市奉化区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已获取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查询证明)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结果告知
工作人员将于2023年1月13日下午5:00前以电话或者短信方式告知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二)现场资格确认
网上邮箱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须参加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现场资格确认需要携带的材料:《2022年宁波市奉化区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已获取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查询证明)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对现场资格确认通过者,发放考试通知。
每个岗位符合条件的现场资格确认通过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数将在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公示”栏公布(下同):http://www.fh.gov.cn/col/col1229105695/index.html。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个岗位符合条件的现场资格确认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大于4∶1的,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笔试成绩不带入总成绩,不与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按面试成绩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本次招聘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的,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后通过网站公告或电话、短信方式告知是否入围面试。
面试时间一般为笔试结束后一天,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考生参考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并务必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对因放弃或规定时间迟到所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未组织笔试或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及相关事项在宁波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布。入围体检对象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具体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在办理聘用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规定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拟聘用人员在聘用通知签发之日前书面提出放弃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均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截止聘用通知签发之日,以后因故造成拟聘用岗位空缺的,均不作递补。
五、防疫相关事项
本次招聘疫情防控要求将另行通知,并根据浙江省疫情防控政策实时调整。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开放):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4-88681510、88570527。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开放):0574-89286212。
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9日